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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就业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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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假就业的最新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虚假就业最新规定

教育部的规定

四不准规定: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就业数据核查:教育部启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要求各地各高校严格落实“四不准”规定,并通过“学信网”等途径核实毕业去向信息。

人社部与市场监管总局的规定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集中治理参与签订不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不履行审查信息义务等问题,对提供或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诱骗劳动者从事传销活动等行为进行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

职业中介机构处罚: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等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

用人单位行为准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证件、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行为,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虚假就业最新规定

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推广电子证书,对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市场主体进行真实性核查。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就业和就业数据弄虚作假,确保就业市场的公平和透明。建议高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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