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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增员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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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更新日期:2024-04-26 03:15:46

问题描述

社保增员怎么办理求高手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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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人员增加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相关窗口办理人员加入。

如员工以前交过保险,则需要以前公司所在地区社保中心提供缴费凭证,拿此凭证和人员增加表、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窗口办理人员加入。

2.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另: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社保简介 第一章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第二章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

其他回答

如果你们公司是数字证书用户,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社保增员,新参加工作的网上办理完成后需要去社保中心提交纸版的增加表和个人信息表(盖章);参加过保险的直接转入就可以。具体你可以看网上社保的操作指南。

如果你们没有使用数字证书,你可以直接在企业版里报盘,带材料去社保中心提交材料就可以了,这个也有相应的操作说明。

其他回答

1、首先进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 每个企业或单位在办理社保开户时,需要在当地的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进行注册,然后里面会有一个劳动用工备案,进行备案。以便后期对人员增减进行有效管理。

2、新增劳动用工备案。 进入劳动用工备案时会有一个密码。可以事先问清楚社保局自己的单位所处区域的密码是什么,然后进去点击新增劳动用工备案。要把新增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地址、以及合同起止时间填进去。完成后,按操作进行提交,等待审核。

3、填写社保局相关的电子表格。 填写社保局拷贝回来的社会保险增员表,包括身份证信息,姓名,参加工作时间,本次参保时间,工资,以及缴纳的保险项目。现在五险合一了,所以必须每项都要打勾。另外注意下,公务员的增员表是不一样的,要以规范填写相应表格。

4、盖章。 第一要在增员表上盖好单位的章,以及相关人员签名。再去社保局劳动用工备案的窗口进行审核,盖用工备案的章 。

5`、征缴科进行申报。 盖好章后,再拿到社保局征缴一科申报当月保险,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一般有人员变动的最好在当月15日之前进行变动,一个月只能申报一次保险,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6、打印申报缴费单。 一般我们在准备增员表的时候,也要拷贝一份电子版的给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给他们在系统里做人员变动,最后操作好了就会打印当月的申报征缴通知单。拿到单子后给财务进行转账。此时,每个账户的人员情况我们就可以看到了,也会拷贝一份明细给你,增员工作就这样完成了。

其他回答

社保增员流程:

1、首先,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接着填上还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跳转到下一个页面。

2、点击页面上方一栏的: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社保增员申报,点击进去即可。

3、弹出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点击下方的`同意继续,会看到:单位增员须知,点击已阅读,跳转下一个页面。

4、这时候就会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会跳出一个小方框,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

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保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