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4章第33条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8条和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 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
分析如下: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级政府规定。
2、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提示:应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省或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保障金全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季节性用工折算公式为:季节性用工折算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月数/12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月份在职职工人数总和/实际月份数。
(2)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月份总和/12。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保留两位小数)。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保障金。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不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是低于残疾就业安排比例,企业都是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这里小编还整理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仅供参考!
猜你喜欢内容
-
上交所是什么
上交所,全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
-
什么是资产阶级
资产阶级,指的是部分西方经济思想学派通过科学性手段对资本主义社会所做的阶级划分的其中一个富有阶级...
-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区别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进入门槛不同:中小企业板块的进入门槛较高,上市条件较为...
-
北向资金是什么意思
北向资金,又称为“北上资金”,是指从香港股市中通过沪股通的方式流入大陆股市的资金。在中国股市中,...
-
沪股通是什么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
-
建设银行的概述
建设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的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前身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属于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按...
-
什么是基金募集期
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所载明的,并经过中国证监会所核准的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同时...
-
什么是基金销售牌照
基金销售牌照指由中国证监会所颁发的,用于证明从事基金产品销售的企业或机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许可证...
-
600359股票是什么
600359股票代表新农开发,是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发行的股票,股票首发主承销商...
-
600019股票是什么
600019股票代表宝钢股份,是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发行的股票。公司主营业务是钢铁冶炼、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