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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最早倡导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跨越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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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实践跨越,法学界最早的倡导者是徐显明教授。

法学界最早倡导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跨越的是谁

他指出:“这个法治里面包括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加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社会共同信仰法律、加强法律监督等等。这些内容统合起来,我用一个概念,叫法治体系。法律体系只是法治体系的逻辑起点,只是刚刚开始。与法治体系相关的后面还有五个环节,它一共由六个环节组成。

第一个环节,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这是解决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问题。

第二个环节很关键,就是执政党一定要依法执政。

第三个环节,要建设法治政府。没有法治政府,就没有人去落实我们现在的法律。

第四个环节,全社会普遍平等守法。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权利和义务上人人都要平等。

法学界最早倡导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跨越的是谁

第五个环节,是对司法机关提出的要求。独立、公正、廉洁、高效、权威,这五个方面一个都不能少,少了任何一个,司法制度都不是法治所要的制度。

第六个环节,监督环节,就是要使法律得到有效的实施,实现监督的有效性。这六个方面合起来就构筑了一个法治体系。法治体系形成的时候,就是法治国家建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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